团伙以高薪招公关模特等为幌子招募540余女

  以高薪招聘公关、礼仪、模特为名,每天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;每有应聘者上门,即派人,若不干就威胁通知其家人……武汉一个由20余人组成的组织犯罪团伙两年间先后招募女540余名。该团伙分工明确,头目刘某为加强控制和管理,专门制定了“小姐之间不能相互联系、收入如实上交、不得接私活”,“员工上班不能玩游戏,不能吸毒,不能与女谈恋爱”等规章制度。

  昨日,刘某等12人涉嫌组织罪在武汉中院受审,公诉人建议对刘某判处无期徒刑。据悉,这是武汉司法机关查处的最大一起组织案,建议对头目的处罚也是最重的一次。

  据起诉书显示,去年5月,女青年红红(化名)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公关、礼仪、模特的消息,遂和对方QQ联系,按要求报上了自己的身高、体重,还附上了几张生活照。几天后的面试中,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她,所谓工作就是和大老板、有钱人发生性关系赚钱,起步价在2000元以上,她可拿七成提成。

  红红有些犹豫也有些动心,后经不住对方利诱和,同意一试。此后两天,她按公司安排,分别和3名男性发生了性关系,分别拿到2000元、1500元、1500元。“公司”扣除分成、押金后,实际给了她1000余元。红红萌生退意提出辞职,“公司”工作人员便忽悠她来领回押金。

  去年6月12日,红红再次回到“公司”,又在威逼利诱下,和几名嫖客发生了关系。该团伙被警方捣毁后,红红接受警方调查时称,她曾接待过一些客户,还曾被一名客户打成了轻微脑震荡,全身多处淤血。

  也有部分心知肚明的应聘者,心甘情愿干这一行。去年6月13日,女青年萌萌(化名)上网看到日薪2000元以上的模特招聘,“我一看就知道是招性服务者,出于好奇,又想赚钱,我就去了这家公司。”次日下午2时许,萌萌受“公司”指派到洪山一家酒店为一名40余岁的男子提供性服务。下午5时许,她又被派往另一家酒店,刚进入房间十余分钟,即被民警抓了。

  少数知道受骗但急需用钱的女大学生,也被团伙控制。来自武汉某高校的艺术生静静(化名),被招聘模特的广告吸引而来,不料对方强行留下她家人号码并拨通了其妈妈电话。得知的静静不想做这一行便走了,可一个月后,没钱用的她又回来了,接受了公司的“派单”。

  此案案发有些意外。去年,该团伙一名男性员工和一名女日久生情,谈起了恋爱,最后因违反了“公司禁令”被开除。该名女见男友“蒙冤”遂愤然举报了“公司”。去年6月中旬至9月,武汉警方先后将刘某、张某、郑某等12人抓获归案。

  经查,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,刘某先后伙同张某、郑某等20余人组成犯罪集团,分别在江岸区和洪山区的三个小区内租下七套住房。

  该团伙分工明确:有工作人员每天用4台电脑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,招聘女;有人负责接待有意前来的妇女,进行利诱、和培训工作,并留下其身份、家庭、电话等信息,对女进行控制;有人负责联系嫖客介绍业务;有人负责调度女上门为嫖客提供性服务,并收取和管理嫖资。

  为加强控制和管理,刘某专门制定了“小姐之间不能相互联系、每次收入如实上交、不得接私活”等专门针对女进行管理的“业务须知”,以及“公司”员工上班不能玩游戏,不能吸毒,不能与女谈恋爱等规章制度。他还在员工租住处安装摄像探头监控。

  起诉书显示,自2010年6月以来,该犯罪集团先后招募女540余名,积累嫖客个人信息资料510余条,从收缴的女派工单显示,仅2012年6月6日至6月14日,该犯罪集团就组织女达100余次。

  昨日庭审中,刘某当庭认罪。其同伙指认,刘某每隔两三天就会回“公司”拿走5万元左右的营业款,而刘某当庭辩称,自己两年来仅赚了100余万元。张某等11人也认罪,但辩称,自己的罪名应是刑罚处罚较轻的“协助组织罪。”

  12名被告人中有4名女性,她们均是工作人员。其中之一的刘某辩称,自己并未完全良知泯灭,“有两个14岁、16岁女孩应聘被我拒绝了,她们太小了……”

  庭审持续至下午3时许。公诉人建议法庭对刘某判处无期徒刑,对张某等11人根据查明的事实,依法判处。